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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宝龙:全面贯彻“爱国治港”方针,推动“一国两制”实践稳定而深远

原标题:夏宝龙:全面贯彻“爱国治港”方针,推动“一国两制”实践稳定而深远 资料来源: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 “完善“一国两制”体制,落实…

原标题:夏宝龙:全面贯彻“爱国治港”方针,推动“一国两制”实践稳定而深远

资料来源: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

“完善“一国两制”体制,落实“爱国治港”基本原则”研讨会2月22日在北京举行。CPPCC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夏宝龙说,在听取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2020年述职时,习近平主席指出,香港混乱和治理的大转折再次昭示了一个深刻的真理:要确保“一国两制”实践的稳定和深远,就必须始终坚持“爱国治港”的原则。这一重要论述是对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实践经验的高度提炼,是对“一国两制”实践规律的深刻揭示,为促进“一国两制”实践稳定和深远,维护香港长期稳定指明了方向。

夏宝龙说,“爱国治港”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核心。

“爱国治港”是指香港回归祖国后由爱国人士治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权掌握在爱国人士手中。“爱国治港”是“一国两制”原则的应有之义。邓小平同志早就明确指出,“港人治港有个界限和标准,就是以爱国者为主体的香港人必须治港”。“一国两制”方针从形成之初就蕴含着“爱国治港”的重要思想内涵。实行“港人治港”,必须坚持“爱国者治港”;只有坚持“爱国治港”,才能全面、准确地落实“一国两制”。

“爱国治港”是香港回归祖国伟大历史变革的必然要求。香港回归祖国,意味着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开启了香港同胞当家作主的新时代,治理香港的权利也回到了中国人民手中。治理和主权是不可分割的。只有当治理香港的权利掌握在热爱祖国和香港的中国人民手中,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才能得到体现。

“爱国治港”是全面准确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要确保“一国两制”的实践继续稳健,继续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不致扭曲或扭曲,一个重要的先决条件是,管治香港的人必须能够全面和准确地理解和落实“一国两制”的原则。治理香港的人必须深刻认识“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旗帜鲜明地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政秩序,充分尊重国家主体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正确处理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有关问题,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坚持“一国两制”的底线,坚决反对外国势力干涉香港事务。坚持“爱国治港”是关系到“一国两制”事业成败的重大原则问题。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香港的管治权力必须掌握在爱国者手中,这是基本的政治伦理,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放眼世界,几乎所有国家和地区竞选公职的人都要用各种方式来表现自己的爱国主义,而且比别人更爱国。只是在香港,有些人把对祖国的反叛作为政治资本炫耀,甚至以反国家、抗中央、妖魔化自己民族为竞选口号,在宣誓就职时表演极其丑陋的政治表演。真是奇怪!坚持“爱国治港”不是高标准,而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港人治港”的最低标准。

夏宝龙说,“爱国治港”是推进“一国两制”事业的时代呼唤。

香港回归祖国20多年的事实充分证明,“一国两制”不仅是历史遗留的香港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也是香港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制度优势。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一国两制”作为一项前所未有的创举,实践过程并不总是一帆风顺的。香港回归以来,出现了一些不利于“一国两制”顺利实施,甚至违背“一国两制”原则,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的现象和问题。反中港叛乱、“台独”等激进分裂势力通过各种选举进入特别行政区的治理结构,包括立法会、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区议会等机构。他们利用这些平台散布“香港独立”的思想,抗拒中央政府的管治,挑起对内地的不满,随意阻挠特区政府的施政,损害港人福祉,令整个香港社会付出沉重代价。他们和街头暴力分子一样,都是政治上不折不扣的“投机分子”,是香港混乱的根源,也是国家的祸害。如果任由反华乱港势力一步步夺取管治香港的权利,为所欲为,从事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的活动,任由外国势力干涉香港选举等政治事务,香港的前途会如何?香港还有太平日子吗?香港能否保持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的地位?香港居民最关心的房屋、就业等重大民生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解决?「一国两制」能否顺利延续?!

反华闹事者能在“一国两制”下在香港兴风作浪,大有作为,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直接原因是“爱国治港”的原则没有完全落实。香港特别行政区并没有真正形成“爱国治港”的稳定局面。香港各界人士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必须从根本上澄清“爱国治港”的是非问题,贯彻“爱国治港”的根本原则是我们的共同责任。

夏宝龙说,要坚持“爱国治港”的客观标准。

如何判断一个人是不是爱国者?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一句经典的话:“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的民族,真心支持祖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稳定”。邓小平同志的讲话,重点是香港回归前的情况,界定的标准很宽泛,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的宽广政治胸怀。爱国归根结底是看一个人是否有一颗爱国的心,这就是小平同志所说的“诚”。结合香港过渡时期和回归以来的各种现象和问题,特别是爱国者和反对中国在香港制造混乱的人的行动,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之间有明显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爱国者必须真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相反,反对中国在香港制造混乱的人,不仅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还会蓄意从事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活动。习近平主席在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庆典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公开宣布了“一国两制”原则下不可触及的“三条底线”,指出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香港基本法权威、利用香港渗透和破坏大陆的活动,都是触及底线的,绝不能允许。可以说,不从事危害国家主权和安全的活动是爱国者的最低标准。那些用各种手段歇斯底里地攻击中央政府,公开鼓吹“香港独立”思想,在国际上“唱衰”国家和香港,乞求外国对中国和香港施加压力的人,无疑不是爱国者。违反香港国家安全法的人不在爱国者之列。

2。爱国者必须尊重和维护国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别行政区的宪法秩序。国家不是抽象的,爱国也不是。爱国就是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香港基本法的母体法。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民族制度和宪法权威,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宪法必须遵守,违反是违法的。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是每个中国公民的必然要求,也是爱国者的行为准则。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我们实行社会主义民主的国家,可以允许不同的政治观点,但是这里有一条红线,就是不允许做任何损害国家根本制度,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事情。“一国两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者,“一国两制”方针的创始人,“一国两制”事业的领导者。如果一个人声称支持“一国两制”,但反对“一国两制”的创始人和领导人,岂不是自相矛盾?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法秩序由国家宪法和基本法决定,其核心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全国的法律地位和中央政府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尊重和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政秩序,必须坚定维护国家统一和主权安全,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央政府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切实尊重和维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赋予中央政府的各项权力,正确行使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那些挑战国家根本制度、拒绝接受或故意歪曲香港宪法秩序的人,不属于爱国者。

3。爱国者将尽最大努力维护香港的繁荣和稳定。香港的“黑风暴”、“投机”、“台独”分子会不惜破坏香港,以此来包裹民众,恐吓中央政府。人们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无论是街头、立法会或区议会的“炒家”,都不是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的力量。相反,他们是香港繁荣稳定的破坏者。当然,“拉客投机”不在爱国者之列。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要忠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首先要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爱港和爱国是分不开的,更谈不上反对。香港绝大多数中国公民都是爱国的。站在爱国者对立面的是少数反华反港分子。他们是“一国两制”的破坏者,不能染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权。现在不允许,以后也不允许。香港回归20多年的事实证明,一小撮反华分子只会给香港带来破坏、动乱、恐怖等灾难。只有爱国者才能真正造福香港人民,给香港带来繁荣稳定,促进香港和祖国的共同发展。

我们强调的是“爱国治港”,我们绝不想“制服”。绝大多数香港人都有爱国爱港的传统,“爱国者”的范围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广泛的。香港融合了中西文化,社会多元化。有些市民长期生活在香港这样的资本主义社会,对国家和大陆不太了解,甚至对国家和大陆有各种偏见和成见。中央理解并容忍这些人的态度,坚信他们会继续坚持爱国爱港的立场,与反华反港分子划清界限,积极参与治港。

夏宝龙说,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中,身居要职、掌握重要权力、肩负重要管治责任的人,必须是坚定的爱国者。在爱国标准上,应该对他们有更高的要求。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肩负重要管治责任的人士,应符合以下要求:第一,全面准确落实“一国两制”。要深入系统地学习和理解“一国两制”方针的精髓,善于运用“一国两制”理论分析和解决香港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挑战,我们都坚定不移地坚持“一国两制”,站在国家根本利益和香港整体利益的立场上,把握正确方向,坚持原则底线。第二,坚持原则,敢于承担责任。在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重大原则问题上,有权力管治特别行政区的人必须勇敢地站出来,站在最前线,以维护“一国两制”为最高责任,坚决反对挑战原则、破坏“一国两制”实践的行为。第三,要铭记“最大的国家”。香港的命运始终与祖国的命运紧密相连。我们要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国家整体发展的战略高度,规划香港未来,办好香港事务,推进“一国两制”实践。我们必须抛开一切犹豫和动摇,抓住祖国全面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机遇,把依靠祖国和面向世界结合起来,把国家的需要和香港的优势结合起来,把祖国的支持和我们自己的努力结合起来,为香港创造更美好的未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光彩。第四,精诚团结。爱国人士要有共同的目标和共同的理想,一地思考,一地奋斗,在爱国爱港的共同旗帜下紧密团结,激发全社会的正能量,从而形成爱国人士治理香港的强大力量和动力。

夏宝龙说,要落实“爱国治港”原则,就要完善相关制度。

落实“爱国治港”方针,需要多方面的措施和全面的政策。最关键、最迫切的是完善相关制度,尤其是选举制度,以确保香港的管治权力牢牢掌握在热爱香港的爱国人士手中。为此,我们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首先,我们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进一步完善香港的选举制度,就是要在宪法和基本法的框架内,在总结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的实践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堵塞有关的法律漏洞。香港的选举制度应该达到这样的效果:充分尊重公众的民主权利,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它既尊重和保障了香港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又有效保障了中央政府对香港的全面治理;既保证了各类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又有效防止反华和反华势力的政治代理人进入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

第二,要尊重中央领导。设立特别行政区和建立特别行政区制度,权力在于中央政府。选举制度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选举制度的完善必须在中央的领导下进行。尊重中央政府的领导权力和尊重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处理相关事务的权力并不矛盾。在完善有关选举制度的过程中,中央政府一定会与特区政府深入沟通,充分听取香港社会各界的意见。

第三,必须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香港的选举制度不能简单地照搬或套用外国的选举制度。一个符合香港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选举制度,才是最好的制度。

第四,必须实行行政主导制度。香港实行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制度。行政长官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权结构和运作中处于领导和核心地位。要改善选举制度,应该更多考虑如何改善行政与立法的关系,不断提高特区政府的行政效率,提升特区的管治能力和水平,以及促进善政。应该更多地考虑如何促进定点实现,以停止争端,建立共识,从而汇集所有力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第五,必须有健全的制度保障。“爱国治港”必须落实在制度上。要完善有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特区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的成员,以及重要法定机构的首长,都由真正的爱国者担任。在任何情况下,重要的职位都不应由反华和乱港分子担任。

自香港回归以来,中央政府一直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坚定不移地推动香港民主制度的逐步发展,以确保香港居民最大限度地行使民主权利。完善香港的选举制度,也是为了确保香港的民主制度更健康、更顺利地发展。香港民主制度的发展,不能偏离“爱国治港”的根本原则。

夏宝龙最后说,我今天的很多言论,其实都是“重弹老调”。考虑到香港和国际社会总有一些人有意把我们的好歌唱得跑调甚至跑调,我们就有必要把老调弹得更响亮更清晰,把歪歪扭扭的调再带回来。这叫听真话!香港回归近24年,澳门回归22年。有一句老调一定要唱,那就是“一国两制”不会变!无论是制定和实施香港的国家安全法,完善特别行政区的选举制度,还是做任何其他事情,我们都是在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都是为了坚定不移地使“一国两制”的实践朝着正确的方向进一步稳步前进!

主编:朱学森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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