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 网站直播欧洲杯被央视告上法庭判赔200余万,“套娃似”直播为何违法?

网站直播欧洲杯被央视告上法庭判赔200余万,“套娃似”直播为何违法?

原标题:当央视起诉法院并判给200多万元赔偿时,为什么在网站上直播欧洲杯是非法的? 主持人在自己的平台上向观众直播的同时,还观看了其他平台的直播。画面在两个场景…

原标题:当央视起诉法院并判给200多万元赔偿时,为什么在网站上直播欧洲杯是非法的?

主持人在自己的平台上向观众直播的同时,还观看了其他平台的直播。画面在两个场景之间来回切换。随着直播平台的兴起,近年来,此类直播越来越多。2016年欧洲杯足球赛期间,上海巨力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在“PPTV巨力”网站上直播了两场比赛。这引起了版权所有者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的不满,双方因此展开了旷日持久的诉讼。

今天下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金敏贞担任审判长,对央视国际公司诉巨力公司侵犯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判决。巨利公司赔偿央视国际公司200万元,并支付15万元进行合理的维权。

两场比赛进行了转播,并要求赔偿300万元。

有了四个客人,一张桌子和一个背景屏幕,在PPTV聚合网站上为2016年欧洲杯特别设立的工作室就这样完成了。在直播过程中,后台屏幕将实时播放来自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的比赛实况图像,其他内容如技术统计信息和商业广告将在节目开始前、中场休息时和比赛结束后显示。

被控侵权的PPTV现场直播节目在浦东法院播出。

央视国际认为,其被授权在网上享有独家访问欧锦赛信息网络和电视节目的权利。被告未经授权,向公众提供了两场比赛的在线实时直播服务,并在网站首页设立了一个专门页面,推荐涉嫌侵权的作品。这不仅严重侵犯了原告对所涉足球比赛节目的权利,而且转移了原本属于原告网站的用户流量,构成不公平竞争。因此,最初被告知经济损失赔偿和维护权利的合理费用为300万元。

该公司认为,以背景屏幕的形式呈现节目中涉及的足球比赛是合理的。同时,对原告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因为网站节目主要是基于猜测和回答问题,不同于原告的受众和沟通渠道,不会给原告带来损失。

足球比赛的转播也是一种电影作品。

浦东法院在审理该案后认为,足球直播节目由于其客体性质属于《著作权法》已经详尽规定的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法》不应再提供额外的保护。

已经证实,所涉及的足球比赛节目通过机器位置的设置、镜头的捕捉、切换和连接、慢动作的回放、故事的塑造等,充分体现了创作者对连续画面的选择、编辑和处理。它突出了节目制作过程中的个性因素,属于文学艺术领域的“原创表达”,符合固定要求,可以作为一种电影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PPTV在其官方网站上播放涉嫌侵权节目

结合被告节目有商业广告的综合判断,大背景画面位于画面的中心,覆盖了整个画面的三分之一以上,将在很大程度上取代原告向公众提供所涉及的足球比赛节目,被告的行为是不合理使用,侵犯了原告对所涉及节目的“其他权利”。

至于赔偿金额,由于现有证据显示侵权的实际损失或利润明显超过法定最高赔偿限额,法院考虑到所涉及的事件节目的高知名度和商业价值、被告的侵权意图、被指控侵权节目的商业广告以及原告的相关许可费金额,酌情确定赔偿金额为200万元,超过法定赔偿限额,并完全支持原告主张的15万元的合理支出。

体育赛事节目保护的有益探索

事实上,这不是第一次这种直播引发侵权纠纷。

2015年初,首届“刀之塔2”亚洲邀请赛在上海举行。上海余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有权直播本次比赛。广州斗鱼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通过游戏客户端的观众观看功能擅自获取图片,并在斗鱼网站上实时、完整地播放比赛,直播时擅自使用姚郁公司的标识。经审理,浦东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裁定斗鱼公司败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110万元。

应该注意的是,当时两个法院都认为斗鱼公司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没有侵犯姚郁公司的版权。因为被侵权的视频转播权既不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也不是其他合法的著作权,比赛图片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事实上,对于体育赛事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以及连续画面构成作品的评判标准是原创性“高还是低”还是“有无”,目前还没有定论。从法律专业人士的角度来看,在央视国际公司诉巨力公司一案中,法官提出以“是否满足最低原创性要求”作为判断所涉及的两场足球比赛是否构成电影作品的依据,这是在司法层面上探索体育赛事节目保护路径、维护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探索。

主编:王海燕文字编辑:王先乐专题地图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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