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月起取消不合理的水电费!
来源:重庆发布
2月25日,重庆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包括取消供水、供电、供气方面的不合理收费,严格界定接入项目的费用分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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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国家政策目标和近期、远期目标,重庆将分两步实施国家决策安排。
第一步:从2021年3月1日起,全面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接入工程等不合理收费,明确要求水电相关企业不得再收费或以其他名义收费。
第二步:降低城市经济社会运行的基本成本,不断提高水、电、热等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增强人们的收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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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在全面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费方面:
●供水环节收费
取消供水企业及其附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类似名称的开户费,如接水费、增容费、安装费,以及开闭费、竣工检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道检测费、挂钩费、水钻工程费、会议费、图纸费等类似工程费用。
●电源连接费用
取消供电企业及其附属或委托安装工程公司在电报安装工程验收和接入环节收取的移表费、计量装置补偿费、环境监测费、高压电缆介质损耗测试费、高压电缆冲击波测试费、低压电缆测试费、低压计量测试费、变压器测试费、网络自动化费、配电室测试费、交换站代收费、试运行费等类似名义费用。
●供气费用
取消燃气企业应通过燃气配送价格收回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增压费、增容费等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类似名称;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红线区域的连接连接费、开通费、布线费、切线费、吹扫费、辐射费等施工及验收接入费用;从建筑区划红线到煤气表的设施维修保养和更换过期表的相关费用。
取消建筑区划红线内与燃气工程安装无关或计入工程安装费的收费项目,包括开户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风费、点火费等类似项目。
●接入工程费用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企业的投资接口应当延伸至建筑区划用户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用户不承担建筑区划红线以外的任何费用。
●其他类型的费用
严禁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对供水、供电、供气计量装置强制检定收费;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或用户自愿委托相关机构对计量装置进行检定的,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检定费用由委托方支付,但计量装置经检定有问题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应承担检定费用,并免费为用户更换合格的计量装置。
禁止向用户收取水、电计量装置费用。
任何单位收取供水、供电、供气费都很费时,严禁向用户收取额外费用。
建筑区划红线内的供水、供电、供气管网的建设、安装、改造、维护等费用已由政府承担的,不得向用户收取。
新建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等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管道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应当统一计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单独向买受人收取。
上述收费项目,无合法有效的政策依据,从2021年3月1日起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不再收费或以其他名义收费。如果区县政府授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名义收取专项建设费补偿收入。,逐步取消,理顺水电价格,建立健全补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