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 被捕了!该男子租用银行卡3天,获利6000元。他尝到了甜头,成了云南的“卡商”

被捕了!该男子租用银行卡3天,获利6000元。他尝到了甜头,成了云南的“卡商”

原标题:被捕!该男子租用银行卡3天,获利6000元。他尝到了甜头,成了云南的“卡商” 四川省旺苍县人王将银行卡出租给他人使用三天,对方非法获利100多万元,获奖…

原标题:被捕!该男子租用银行卡3天,获利6000元。他尝到了甜头,成了云南的“卡商”

四川省旺苍县人王将银行卡出租给他人使用三天,对方非法获利100多万元,获奖励6000元。后来,他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朋友,王以同样的方式赚钱后,开始变成一个“卡商”,到处收集银行卡。3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旺苍县公安局获悉,2月底,警方抓获王等人4人。由于4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警方依法对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2021年1月初,旺苍县甲川镇人王发现有人在一个APP上发消息,说如果把自己的银行卡交给对方使用,可以获得丰厚的奖励。看到这个消息后,王就用怀疑的眼光把这个消息告诉了自己的侄子唐。听了唐的话,他按照对方的指示去乐山市做交易,轻而易举就拿到了2900元。

唐兴奋地回到王仓,与王分享了他的利润信息。看到赚钱这么快,王也做了同样的事情,拿着银行卡去乐山,把银行卡租给别人。短短三天内,对方通过王提供的银行卡非法获利100多万元,并向王支付了6000元的报酬。

王尝得甜头,将此事告诉了他的朋友赞和赞。1月31日至2月3日,荀某将其银行卡出租给他人进行信息网络诈骗活动,帮助他人非法获利20余万元,荀某获利2900元。2月3日,赞某某以同样方式将银行卡出租给他人帮助开展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并在3天内帮助他人非法获利100多万元,从中赞某某获利3500元。

出租银行卡的微信聊天记录

为了利润最大化,王成了“卡商”,收集了四套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u盾、电话卡在云南进行交易。

王等人的行为引起了旺苍县公安局甲川水陆派出所民警的关注。2月底,经调查,警方确认了王犯罪的事实。经过周密部署,办案民警一举抓获了王等四人,并依法采取了相应的刑事强制措施。

民警提示: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涉及通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案件,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承担严重法律后果。不要因为小亏小利而惹大麻烦。

杨霞红星记者唐晓军

负责编辑:贾楠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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