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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检察人员要“逢问必录”

原标题:为了防止人际关系案件,关系案件和金钱案件,检察官应该“记录每一个问题” 北京新闻快报讯(记者王军)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5月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研究贯彻…

原标题:为了防止人际关系案件,关系案件和金钱案件,检察官应该“记录每一个问题”

北京新闻快报讯(记者王军)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5月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研究贯彻《三个规定》。会上指出,为了防止实际存在的人际关系案件、关系案件和金钱案件,最高法院要求检察官记录和报告所有干涉或干涉案件。

检察人员办案有许多“影子”,违反了纪律和法律。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直接或请他人询问案件、传递涉案材料、问候和调解等情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言人王松苗表示,近年来,新一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通过系统检查发现,检察人员办案和违纪违法行为背后有许多“影子”,其中大部分“影子”并没有照进主动备案报告的“光”里。有些人认为没有必要报告“没有偏袒和帮助”。有些人“担心得罪人”和“害怕承担责任”,不想举报。反过来,一些不无私的检察官失去了免除责任的机会。

2019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建立讯问或干预、干预起诉、办案等重大问题备案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集中报告了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干预或干预、干预起诉、办案等重大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委要求“每一个问题都要记录下来”,并强调“所有提出或没有提出的问题都必须依法处理”。

从2019年9月开始,要求在1月1日填写表格,并在适当的时候报告。

据报道,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共记录了722份关于干涉或干涉、参与检察等重大问题的集中报告。

此后,2019年9月提交了656份报告,10月提交了1668份,11月提交了4781份,12月提交了3824份,2020年1月提交了1916份,2月提交了1689份,3月提交了3495份。

\”虚假报道一旦被发现,就是违反纪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表示,这份备案报告是为了让检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让社会和人民逐渐知道:不要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去找我们的检察机关。检察机关现在非常严格。如果他们找到自己,他们将被注册。他们是否找到他们将是一样的。如果他们提出问题,将依法处理。

王松苗说,检察官必须“记录每一个问题”,并补充说,报告的主体不仅包括检察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的所有在职人员,还包括诸如在职培训、借调和临时聘用等临时工作人员,这意味着所有工作人员都报告“没有死角”。

目标群体中的“朋友圈”包括可能接触上述报告主体的各级领导干部,以及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熟人、亲属、同学、同志等。

此外,他说“询问”可能并不都违反规则。“询问”包括两种可能性:合法合规和非法违规。当难以决定是否违反规定时,鼓励检察官主动举报。在消除报告中的“空白”的同时,在合规风险发生之前进行防范也很有帮助。

“大多数人来找我们是为了反映情况,监督司法公正,出于对结果或处理过程的一种‘不安’,也有少数人是为了调解、干涉甚至干预案件的处理。”王松苗说,不管是哪种情况,报告都应该记录下来。如果你不填写表格,一旦你发现它,这是违反纪律的。如果有违反法律的行为,必须严肃追究其责任。

北京新闻记者王军

编辑白爽校对李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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