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职:人事|上海一批法官和检察官的任免
今天下午,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决定,任命罗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徐鹏飞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职务。
任命废名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环境资源庭、执行庭)庭长,免去其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审查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任命张松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王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庭、执行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唐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庭庭长职务。
免去冯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审查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批准免去高振国的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娄义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上海市军天湖农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其上海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梁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上海市什刹海农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葛建军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谭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和军田湖农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关建明为上海市军天湖农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韩的上海市四川农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主编:张军
文本编辑器: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