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 广西梧州54人重大涉黑案通过远程网络视频开庭审理

广西梧州54人重大涉黑案通过远程网络视频开庭审理

原标题:广西梧州54起涉黑大案远程网络视频 本报梧州6月15日电(记者、谢康、黄)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5日举行一审公开审理,审理李健坤等54名被告…

原标题:广西梧州54起涉黑大案远程网络视频

本报梧州6月15日电(记者、谢康、黄)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5日举行一审公开审理,审理李健坤等54名被告涉嫌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采矿、敲诈勒索案。由于预防和控制新皇冠肺炎的需要,整个审判通过远程在线视频审判进行,46名在押被告出庭受审。这是广西法院首次以远程在线视频审判的形式举行听证会,审理涉及黑与恶的重大犯罪。

2019年10月21日,本院依法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李建坤、李若松等5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非法采矿罪。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建坤自2006年以来,通过聚集亲属、刑满释放人员等社会闲杂人员,形成了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组织。他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各种非法和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得了经济利益,非法聚敛了巨额资金并用于支持该组织的活动。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庇护和纵容下,他们欺侮他人,控制一方,不做坏事,压迫和残害群众。主导市场,形成对梧州市河砂行业的非法控制,严重扰乱了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以李健坤为首的黑社会组织,组织了非法采矿、故意伤害、强行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拘禁、开设赌场、虚开发票等20多起违法犯罪事实,造成1人死亡、4人轻伤、2人轻伤。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建坤以暴力等手段组织和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作为黑社会组织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李健坤应对该组织所犯的一切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其余53名被告人,包括李若松,因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调查了案件的事实,控方和辩方都询问了被告。由于涉案人员众多,案件复杂,听证会预计将持续10天。梧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亲属代表出席了庭审。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明天新闻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mtxww.com/6983.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