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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明确177项禁止行为

原标题:市政府发布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177项禁止行为 来源:天津政务网 日前,市财政局发布《天津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177项禁止行为…

原标题:市政府发布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177项禁止行为

来源:天津政务网

日前,市财政局发布《天津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177项禁止行为,涉及采购人、供应商、评标专家、采购代理机构等4类政府采购主体。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行为,营造公开、有序、公平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第一,切实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负面清单着眼于规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从规范文件编制、落实政策职能、加强信息公开、依法组织评审、畅通质疑渠道、及时支付资金等方面列出134项禁止事项,覆盖政府采购全过程。

其次,维护公平诚信的竞争秩序。负面清单分别明确了评估师和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情况,涉及评估师未依法回避、未履行专家义务、泄露评审秘密等5类问题中的14项禁止内容,以及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恶意串通等7类问题中的29项禁止内容,旨在有效促进评估师的公正评审和供应商的诚信经营。

最后,注重优化经营环境的实际效果。负面清单以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结合我市优化政府采购经营环境的实际工作,细化和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应的禁止行为,便于政府采购当事人充分理解并严格执行。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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